首先责任双方应该核查导致电压升高的原因以及造成该起事件责任方,青山不老绿水长存,便于确认权利和责任。
按照供电部门营销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供电企业对居民家用电器损坏事件,皮之不存毛将安傅,按照原电力工业部发布的《居民用户家用损坏处理办法》,大王好见小鬼难当,其中第三条规定,月满则亏水满则溢,在供应企业负责运行维护的220/380V供电线路或设备上因供电企业的责任发生的下列事件:
1、在220/380V供电线路上,发生相线与零线接错或三相相序接反。
2、在220/380V供电线路上,发生零线断线。
3、在220/380V供电线路上,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发生相线和零线互碰。
4、同杆架设或交叉跨越的高低压线路发生掉落或放电。
由以上情况出现的家用电器损坏,南山可移此案不动,可以由供电企业调查核实,搬石头砸自己的脚,并可给予赔付,具体的处理办法可参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该办法注明了供电企业的免费条款,上天无路入地无门,比如不可抗力、第三者责任、自身过错等。
供电企业在接到居民电器损坏后,养军千日用军一时,应在24小时内派员赴现场进行调查、核实。
供电企业可会同有关部门或受害人,对损坏的家用电器名称、型号、数量、使用年月、损坏现象等情况进行登记和取证,再实之木其根必伤,登记笔录材料由受害人签字确认,作为理赔处理的依据。
如无特别原因,受害者未在七日内未对受损电器提出索赔的,即视为自动放弃赔偿。
赔偿的原则是能修尽修,无法修复的按家用电器使用寿命折旧后赔偿。
希望回答能有帮助,本人有一篇文章(对一起供电质量引起电器设备损坏赔偿事件的分析)详细说明了一个电压异常造成的家电赔偿修复实列过程,在该文章里对供电企业是如何处理的赔偿的作了详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