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济南限购令细则的情况是什么样的呢?它的出台对我们在2017年买房子有什么样的影响呢?一起来具体的看看吧~
2016济南限购令细则
一、购买首套住房商业贷款 低首付比例由20%提高至30%,购买二套住房商业贷款 低首付比例由30%提高至40%。
二、家庭用于购房的公积金贷款 高额度由70万元调整为60万元,个人公积金贷款 高额度由40万元调整为30万元;本市户籍家庭购买第三套住房不提供公积金贷款。
三、本市户籍家庭已有三套住房的,暂不得再购房。非本市户籍家庭在我市限购一套住房。
四、依法严厉查处违规炒房、违规销售等行为,打击违法资金流,切实维护房地产市场正常秩序。
本通知适用于我市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和济南高新区。
2017年 新济南限购令细则解读
1、限购以家庭为单位
【新规】自2016年10月3日起,对在本市市区范围内已拥有3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暂停在本市部分区域(包括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高新区,下同)向其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无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家庭在本市部分区域限购一套住房。
【解读】《通知》中明确,对在本市市区范围内已拥有3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也就是说,限购以家庭为单位,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子女有房子也算在内。
2、本市户籍包括全部市区郊区
【新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是指拥有本市市区以及三县一市户籍的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
【解读】《通知》中所称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是指拥有本市市区以及三县一市户籍的居民家庭,也就是说不止市区,包括章丘、济阳、平阴、商河在内的家庭,且包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此外,驻济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提供军(警)身份证明和团级以上单位政治部门出具的购房家庭全部成员相关户籍证明后,视同本市户籍居民。
3、长清区不在限购之列
【新规】本市市区范围拥有住房情况,包括在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和济南高新区范围内拥有的住房套数。
【解读】本地户籍包含所有区县,限购范围是济南市内六区。买长清区的房子不限购,但是买其他区内的房子时,长清区内的房产参与核算。
4、限购从10月3日网签开始算
【新规】购房时间以房屋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合同签订时间在2016年10月3日零时之前的,不受限购政策限制。
【解读】购房者10月3日之前未网签的,需要执行限购政策,若本地居民家庭已有住房(在市内六区)达到3套,则不能再办理网签了。
5、住房套数以网签为准
【新规】《通知》明确,家庭拥有住房套数,以新购房时居民家庭在本市市区范围内已办理的新建商品房网上签约、不动产登记、房改购房手续和二手房网上签约的住房套数为准。
【解读】购房者在一套住房中占部分份额的,按其拥有一套住房计算。两人以上共同购房且共同购房人非同一居民家庭的,按共同购房人分别新购一套住房对待。购房时间以房屋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合同签订时间在2016年10月3日零时之前的,不受限购政策限制。
6、公积金贷款 低首付上调
【新规】购买首套住房商业贷款 低首付比例由20%提高至30%,购买二套住房商业贷款 低首付比例由30%提高至40%。户籍家庭已有三套住房的,暂不得再购房。非本市户籍家庭在我市限购一套住房。
【解读】自2016年10月2日起,购买首套商品住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低首付比例为30%,购买第二套商品住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低首付比例为40%。购买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已于2016年10月3日零时前网签的按原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2016年10月3日零时后网签的按调整后的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济南第三套房契税
契税税率的规定是3%-5%,一般取3%为了支持房地产业,原则上,二套房,三套房及以上房产的契税均按3%征收。
2016-2017年济南三套房首付比例
一、购买首套住房商业贷款 低首付比例由20%提高至30%,购买二套住房商业贷款 低首付比例由30%提高至40%。
二、家庭用于购房的公积金贷款 高额度由70万元调整为60万元,个人公积金贷款 高额度由40万元调整为30万元;本市户籍家庭购买第三套住房不提供公积金贷款。
三、本市户籍家庭已有三套住房的,暂不得再购房。非本市户籍家庭在我市限购一套住房。
四、依法严厉查处违规炒房、违规销售等行为,打击违法资金流,切实维护房地产市场正常秩序。
本通知适用于我市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和济南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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