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政策的实施其实是为了让更多一般收入的家庭也可以买上房子,可是真正享受到这项政策的却不是很多,不仅如此一些房地产开发商钻了政策空子,使得城市国有土地的收益受到损失,一起看看建议取消经济适用房的理由吧~
建议取消经济适用房的理由
一、经济适用房违背市场规律
经济适用房是界于商品与非商品经济问题之间的产物,用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倒是还能说的过去,一直延续到现在就不正常了。经济适用房的历史使命已经完成,就应该退出,否则,就会蜕化成阻碍车轮前行的绊脚石。
从某种角度上说,经济适用房与市场经济原理是相违背的,经济适用房必将会随着房地产市场逐渐成熟而取消。而目前的房地产市场正逐步趋于成熟和完善。
二、经济适用房缺乏退出机制
因为买经济适用房的时候是穷人,不代表将来是穷人,一辈子是穷人,收入改善后还不退出,一直占用政府补贴的住房,对其他穷人不公平。虽然现在政府也想过很多办法弥补这一缺陷,但仍然有很多人手中有经济适用房,自己却贷款买更好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则用来出租,以租养贷,造成了经济适用房供不应求的局面,而那些真正需要经济适用房的人,却无房可买。
三、经济适用房的取得难达公平
如果说经济适用房的存在是为了体现社会和谐、公正公平,那么经济适用房房号的取得又体现了不公平。很容易暗箱操作,滋生腐败。在目前我国市场机制不完善、信用制度不健全、权力监督不到位的情况下,面对有限的资源和狂热的需求,这种担心决不是多余的。结果造成 需要经济适用房的人可能“点背”就是抽不到。
另外,在社会诚信系统没有建立的条件下,购房者家庭年收入证明等材料都可以通过多种造假途径获得,导致经济适用房大量流入了实际上并不缺房、着眼于升值的投资者手中,给国家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 终导致经济适用房的适用对象出现偏差。
四、容易造成经适房开发商拆东墙补西墙
经济适用房缺乏效益激励,加上我国的经济适用房政策,国家责令开发商限价出售给中低收入城市居民。除房价以外的房屋质量、社区配套设施等由企业自主决定。这给企业在房屋质量、相关设施等方面留有很大的运作空间,留下了巨大的利润空间,同时,也带来了更多的隐患,导致经济适用房的质量往往难有保障。
五、经适房已被许多西方国家验证不合理
经济适用房曾经在上世纪六十年代至八十年代,作为政府接济低收入人群的一项重要政策在西方很多发达国家实践了二十多年。瑞典、英国、法国、丹麦、荷兰等都有这方面的大规模实践。但20世纪80年代以来,这种政策在西方世界被逐渐抛弃,如今,几乎已经看不到任何发达国家有直接或间接的廉价房政策。
当然不是说西方国家不用,我们也要崇洋媚外,毕竟我国有我国的国情,但至少证明直接靠政策性的“限价”不科学合理。
六、经济适用房的价格并不低
经济适用房的价格相对商品房来讲已经大大降低,但是对于许多普通低收入家庭来说,经济适用房并不“经济”,买不起,也买不到。与其让穷人也卷入高房价的漩涡,不如取消经济适用房。
七、经济适用房容易误导购房者提前消费
自从推出经济适用房之后,不管是有钱的,钱不多的,没钱的都想通过购买房地产达到梦寐以求的愿望。从而买房热度迅速升温,扭曲了一些人对自己购房能力的估计,产生超乎偿还能力的提前消费。政府补贴在购房时起了很大的诱导作用,却不会显著地改变偿还银行贷款的负担。
八、政府的定位是“管住不管买”
有人说由于不少人还存有居者有其屋的观念,如果取消经济适用房,将导致一部分人永远也买不起房子。有钱的人可以去买商品房,但有些中低收入人群可能一生都买不起商品房,需要政府提供优惠购房的机会。但我想说,观念有对有错,有过时与不过时,观念总是需要不断更新的、与时俱进的,为什么一定非要靠买房呢?如果谁买不起房政府都要管管得过来吗?每个城市都在喊经济适用房房源不足,其实这将是个无底洞,永远都不可能解决。所以政府对更多的连住都住不起的人更多的关注,而不是总去照顾“买”不起房的人。政府要引导实现从“买”到“租”的观念的转变。
九、建廉租房比经济适用房更有意义
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并不能满足一些人的住房需求,而仅满足了一部分人对房地产的占有欲望,甚至有可能推高房价,而廉租房更能解决低收入人群的实际住房需求,如农民工住房问题、大学毕业生住房问题,廉租房虽然不创造财富,但可以照顾公平。所以希望不要误会,并不是否认国家的经济适用房制度,而要更多的关心市民的住房问题,而不是是否买得起。让所有人都能住上房子才是目的。所以现在的租售并举正是向另一种模式的过渡。
十、经租房才能解决真正实现住房难问题
唯独经济租用房相比其他各类政府保障房终于破天荒地提到了外地人这一不容忽视的群体。过去无论是经济适用房、两限房还是廉租房都是针对具有本市户口的中低收入者所说,而绝对数量不在少数的外地人却被拒之门外了。或许你会说,当地人的住房问题还没解决,还顾得上外地?其实用来建经济适用房的资源拿来建更多的经济实惠的房子供出租将更有现实意义。
经济适用房或将逐步取消
保障房主要包括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租房等。其中,经济适用房存在诸多弊端,因而饱受诟病。例如,经济适用房申购过程太容易弄虚作假,并不能真正帮助低收入群体;政府权力干预房源分配,从而滋生腐败;扰乱社会房价体系,降低全社会福利等。一些地方政府已经试行“并轨”,取消经济适用房供应。河南郑州试行“三房合一”,不再销售经济适用房,改为向应保群体出租;山东烟台也进行了三房“并轨”试点。
企业帮政府分摊负担
提醒你取消经济适用房是真的吗-海林木工培训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