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划代码:230225000000
    地名由来:清初为齐齐哈尔通往呼伦贝尔城(今海拉尔)驿道上的驿站之一,旧名二站。1907年设甘井子设治局,1926年改甘南设治局。“甘”指放荒丈地的甘字段;“南”指位于海拉尔之南。(中国地名语源词典)

    历史沿革:甘南县境,远在新石器时代至周秦以前,属[]貊族先世与[]貊族活动生息的地方。清朝末叶以前,这里仍为荒芜边陲,人迹稀疏。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清政府解除封禁政策,开始移民招垦,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4月19日,正式建置“甘井子荒务行局”,开始办公,踏查地势,勘定大界,制定分段制签丈放办法。是年4月28日于属境内二站(齐齐哈尔至呼伦贝尔古驿道上的第二站)附近采定城址,勘建三里三县城(今甘南县城)。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街基落成,荒务行局由甘井子屯迁抵二站。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3月放荒告结,为实行督垦,保护地方治安,撤荒务行局置“甘井子巡防局”,设巡防委员,办理民政事务管理地方治安。隶属西布特哈总管署与黑龙江省巡按公署管辖。1914年改为“龙江县甘井子佐治局”,归龙江道尹公署管辖。1916年改为“布西甘井子佐治局”,归布西设治局管辖。1926年2月1日正式升格为设治局街,改名为甘南,建“甘南设治局”,隶属黑龙江省长公署管辖;驻地二站改称为甘南镇。1932年12月1日,日本侵略军进占甘南镇(县城),1933年10月16日正式改置县制,撤销甘南设治局衔,建置“甘南县公署”,列为丁等县。隶属伪满洲政府“龙江省公署”管辖。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是年12月11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军队解放了甘南县城,13日建立了甘南县民主联合政府,隶属嫩江省政府管辖。1949年8月改称甘南县人民政府,归黑龙江省直辖。1954年为黑龙江省嫩江专员公署直辖,1960年归属齐齐哈尔市,1961年重归黑龙江省嫩江地区管辖。1985年1月撤销嫩江行署,甘南县归属齐齐哈尔市直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