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文印工作效率,合理使用油墨纸张,控制消耗,有效开展工作,作如下文印规定。
1、学校文印工作归口教导处管理、分管教务教导负责。
2、凡需文印资料者都应填报审批单,送交部门负责人审批方可文印,具体要求:
(1)学生用测练卷、教学复习资料等由备课组长或教研组长填单送教学教导审批,教师用教学工作资料由申请人填单送教学教导审批。
(2)班主任、年级组长相关工作需文印资料由政教负责人审批。
(3)财务、总务工作文印资料由总务部门负责人审批。行政人员文印资料填单后直接送文印室文印。
(4)业校文印资料单列,由业校专管人员集中审送文印室文印,原则上业余时间文印。
(5)其它文印资料由教务教导审批。
3、文印程序
文印申请人填单——部门负责人审批——文印室登记文印——申请人两天后到文印室领取文印资料。
4、原则上规定:期中、期末、联考、毕业补考样卷由文印室打印,学校上报各类材料,教导处有关材料可由文印室打印也可由送件人交付盘片打印原件再文印或复印,其它材料均由送件人完成样稿交付文印或复印。
5、文印资料自送达文印室起一般两天内完成交付。对于教学上学生用测验卷、练习卷等,要求各备课组提前两天登记交付文印。文印人员应优先确保完成教学用测练卷。交及时通知相关老师领用。遇到因设备故障或文印资料过多不能按时完成,则初、高中部文印室统一集中调度文印工作或申请加班,但原件及文印材料的送、取由申请者负责。
6、复印资料暂定周一、三下午集中进行。